前 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深层的精神内核,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引导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制切实有力的保障。法律法规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公司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诚信服务精神文明融入单位规章制度,利用公司制度、规范、服务准则和道德准则展示和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约束日常行为等实际行动中去,渗透到公司员工的工作生活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实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也是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障。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对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概括,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诉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证。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造价咨询执业廉洁管理条例
廉洁管理条例是规范工程造价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必须坚守的执业底线,影响到审核结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了公司造价咨询业务在业内的品牌效应以及长远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制定如下十条管理条例:
第一条、严禁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它财物。
第二条、严禁在传统节日期间接受造价咨询业务关联单位及有关人员的送礼红包及各类节日礼品。
第三条、禁止接受供应商、施工方等利益相关方提供或资助的宴请、健身、参观旅游及营业性娱乐活动。
第四条、禁止跟供应商、施工方等利益相关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或相关开支。
第五条、在造价咨询服务期间,审计组全体人员不准与关联单位及个人单独外出喝茶或吃饭。未经公司允许不准搭乘施工单位的便车出现场及要车办私事。
第六条、禁止不按程序和要求执业,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拿卡要,不得搞“私人关系”、“人情关系”,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
第七条、不准向公司造价咨询业务关联单位及个人提出为自己及亲朋好友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等事项提供便利。
第八条、不准擅自将自己及审计组其他成员的联系方式及住址告知造价咨询业务关联方。
第九条、未经公司允许严禁擅自向被审计单位透露有关造价信息及泄露审计项目商业秘密。
第十条、造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执业过程中应处处为公司整体形象着想,严守执业规范,坚持职业操守,严把工作质量关,不受各方面的“招呼”和影响。对推托不掉的的红包等,一定要上报上交公司处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程造价人员,一经发现除在公司内部给于通报批评并扣除涉及项目应发的全部工资外,还会要求退赔侵占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及执法机关处理。